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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6-10-20 浏览:
各班级、全体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扎实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规定,现将城市学院2026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助学金: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在校全日制专科在读、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退役士兵学生按专项资助政策执行,不可参评本次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设两档:一档4900元/生/年;二档3100元/生/年。
三、评审要求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学校下达名额差额评审,严守评审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1.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情况、日常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推荐名单,提交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
2.拟定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报送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本学年根据学校要求,此次评审全程为线上评审,在“一窗平台”进行所有操作。后续等评审通知方可进行线上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奖项兼得规则: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国家助学金可与上述三类奖学金同时申请并获得。
2.助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一学年一申请,资助资金分上下两学期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3.材料规范:所有申报材料须如实、完整填写,严格参照附件填写说明,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4.评审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名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5.诚信要求:申报学生须诚实守信。评审中如查实存在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据校纪校规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