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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6-04-08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班级组织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走深走实,切实加强优良班风学风建设,现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一、大二各班级

二、评选时间 

2026年春季学期

三、评选标准

先进班级评选标准包括学风指数、寝室指数、文明指数、竞赛指数等4个一级指标,共13个观测点。一级指标分值权重以及各观测点指标内涵见《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附件1)。

四、奖励办法

1.本次评选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30%推荐至学校,最终评定等次,设特等奖(不超过20个班级,本科13个,专科7个)、一等奖(不超过30个)、二等奖(不超过40个)、三等奖(不超过50个)。另根据学院学风建设成效,工作报告、先进班级组织评选情况,评选出“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单位”1-2名。

2.获奖班级颁发荣誉证书,获得特等奖的班级另奖励1000元班级建设经费。

3.获得特等奖的先进班级的主要班委可直接评定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在奖学金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4.获得特等奖的班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年度考核中可获得加分。

五、评选程序

评选采用学院立项、遴选推荐、指标考察、学校联评、公示与发文表彰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阶段(2026年3月下旬)

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先进班级评选活动,要求做到参评全覆盖。

(二)遴选推荐(2026年4月下旬)

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全院班级进行综合评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确定拟推荐校级评选班级名单,根据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2、3),4月10日前上报至学生事务部备案。

(三)指标考察(2026年4月、5月)

学生事务部会同各学院对拟推荐班级对照指标常态化考核,综合评估班级建设情况,5月下旬各学院提交工作报告(附件4)。

(四)学校联评(2026年6月)

学校组织对通过指标考察的推荐班级进行联评,评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特等奖单位需参加现场展示。

六、其他

本评选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城市学院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 2.docx

附件2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推荐表.docx

附件3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温州商学院XX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工作中期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