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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5-08-03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三全育人”根本任务,践行“最优服务学生”理念,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温州商学院班主任聘任和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4〕9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条件的全校教职工
注:上学年已担任班主任的教师须重新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爱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班主任岗位职责。
注:班主任工作考核优秀、已通过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心理助人能力认证、获“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选聘。
三、岗位职责
(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二)推进班级建设和学风建设;
(三)做好学业指导工作;
(四)协同做好家校沟通工作;
(五)主动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详见《温州商学院班主任聘任和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4〕93 号)
四、选聘程序
个人申请(8月1日-15日)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信息登记,并填写《温州商学院班主任聘任申请表》(可点击文末链接获取附件)于8月15日18:00前发到364493626@ qq.com,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
学院初审和选聘(8月15日-20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选聘。
选聘结果公示(8月20日)
学院于8月20日将班主任选聘相关材料报学生事务部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文聘任。
班主任选聘联系人:城市学院田老师(15957143421)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4〕93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班主任聘任和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