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城市学院
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5-04-01 浏览:
根据《中华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规定,现就城市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做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优条件
1.年满18周岁;
2.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超过6个月;
3.无学风违纪、通报处分、寝室不合格等违规违纪记录;
4.需要满足5个理论工时,10个实践工时;
5.学生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为班级前60%(含)无不及格科目;
6.无参教信教倾向或宗教信仰,不在社交平台公开发表不正当网络言论;
7. 在班团建设、优良学风建设、文明校园建设等校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经学校或学院推荐,根据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推荐程序
1.班级推荐:团支书须召开班级团员会议,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公开选拔(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须有至少80%参会同学同意该生推优,否则不予推优。
2.组织推荐:组织推荐人数建议不要超过组织人数的20%。组织推荐名单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推荐同学不满足基本条件或者不参与支部活动的,不予推优。
3.辅导员推荐:辅导员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推荐。
递交方式
1.申请人需上交《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附件1)》、个人获奖证明、成绩排名等材料,以“班级+申请人姓名”的方式命名压缩包,发送给班级团支书。
2.各班级团支书需根据申请人上交情况,填写《2025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汇总名单(附件2)》。
3.证明材料纸质版(现场照片,纸质版名单等)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确认无误并签字。
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以及电子版,由各班级团支书汇总后,统一发送给各班级辅导员。
5.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