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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5-03-18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班级组织在规范学生日常管理,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各班级

二、评选时间 

2025年春季学期

三、评选标准

先进班级评选标准包括学风建设、寝室文明、学科竞赛、班级文化和行为规范等5个一级指标,共13个观测点。一级指标分值权重以及各观测点指标内涵见《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附件1)。

四、奖励办法

1.本次评选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30%推荐至学校,最终评定等次,设特等奖(推荐班级总数5%),一等奖(推荐班级总数15%)、二等奖(推荐班级总数30%),三等奖(推荐班级总数50%)。

2.获得先进的班级颁发荣誉证书。

3.获得先进班级的主要班委可直接评定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先考虑;获得特等奖班级的主要班委,可直接评定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优先考虑等。

4.获得特等奖班级班主任年度考核直接为优秀。

五、评选程序

评选采用学院评选、中期展示、遴选推荐、学校联评、公示与发文表彰的程序进行。

1.学院评选(3月-4月上旬)

【材料提交】相关参评材料上交到各年级学风老师处,各年级学风老师负责审核,纸质版材料由各年级学风老师审核无误后汇总到升学中心孔慧敏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各年级组汇总核查无误后统一提交。

提交时间:2025年3月23日17:00

参评班级将列入每日学院学风巡查重点名单,巡查结果将会纳入先进班级评选指标(学风指数)的观测点中。

2.中期汇报 (4月上旬)

各班级汇报先进班级评选工作开展情况。

3.遴选推荐 (6月上旬)

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全院班级进行综合评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根据要求填写推荐表,并上报汇总表至学生事务部备案。

4.学校联评 (6月中旬)

学校组织对学院推荐班级进行联评,评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特等奖单位需参加现场展示)

5.公示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6.发文表彰

评选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表彰。

六、其他

本评选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城市学院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docx

附件2: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推荐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