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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育人工作量申报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3-12-22 浏览:

各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每位教师育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实施办法(试行)》(温商院行政〔2021〕15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2023年秋季学期专任教师育人工作量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项目

班主任工作、思政示范课工作、教师进书院工作、特殊学生群体帮扶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招生工作、社会实践工作、学生社团工作、校内外文体活动和赛事指导及评委工作、思政教育(党团课)工作、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学科竞赛指导工作以及其他可认定的育人工作。具体育人工作量标准参照附件1《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实施办法(试行)》。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申请教师填写附件2《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统计表》及相关凭证材料打包发送至364493626@qq.com。

2、相关凭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照片、相关活动新闻或签到记录等,模板详见附件3。

3、申请时间截止至12月27日20:00前。

注:班主任育人工作量由城市学院统一上报,无需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田老师(15957143421)。城市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2: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统计表.xlsx

附件3: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育人工作量证明表.docx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1〕153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