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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无烟校园”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3-12-14 浏览:

各学院、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保障同学身心健康,树立校园文明风气,助推我校5A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创建“无烟校园”专项行动。特拟定以下几条特别提醒,请各位同学遵照执行!

1. 各教学区、图书馆、体育馆、寝室等校园内均为禁烟场所,全面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

2.遇到在校园内抽烟的同学时,全体同学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主动进行劝阻;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向执勤人员、公寓宿管员或辅导员报告。

3.所有同学应当树立控烟意识,争当戒烟控烟表率,积极主动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鼓励帮助吸烟同学戒烟。

4.学校成立创建“无烟校园”专项工作小组,不定期随机抽查学生公寓等重点场所,对于在校园内吸烟等违反校纪校规者,一经发现,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规定:“校园内一律禁止吸烟,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学生事务部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