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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寝室长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9-27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满足同学们对优质寝室生活的需求,提高寝室管理效率,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我院各学生寝室寝室长。

一、招聘对象

城市学院全体住校生。

二、选拔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与违纪记录;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与团队意识,维护集体荣誉,执行力强,能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4、具有较强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观察与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主要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退伍军人优先。

三、岗位设置

每个学生寝室设置1名寝室长。

四、寝室长工作职责

1、寝室长定期组织召开寝室会议,深入了解学生在寝室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学生的真实情况和要求,合理反应学生需求;

2、组织开展学生自治管理,在广泛征求室友意见的基础上,民主制定寝室公约,建立公约执行监督及处置机制,加强学生自治,保障公约有序运行;

3、引导学生自我管理服务,优化寝室生活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4、与宿管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学校重要工作精神的宣传引导,以及寝室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诈以及爱国卫生、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5、及时将矛盾隐患、偶发事件等不安定因素方面的信息向辅导员或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做好记录,并同时反馈给楼栋管理员;

6、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物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学生急需解决的困难等,做好宿管、物业工作人员的监督;

7、积极组织同学开展或鼓励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区文化、公益活动、健康教育、节能宣传,丰富寝室文化生活;

8、协助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做好学生寝室其他工作。

五、寝室长待遇

1、寝室长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任职证书,考核合格可续聘;

2、参与全校范围内的优秀寝室长评选,获评优秀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3、寝室长纳入学生干部考核和评奖评优考核。

六、选聘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3日;

2、报名方式:各寝室内部统一意见,自行选出寝室长,并以寝室为单位上报至相应辅导员处,跨学院寝室同理,最后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