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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寝室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3-09-10 浏览:

各班级、各寝室: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深化寝室文明建设,为同学们营造出一个“环境优美、卫生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和休息场所,请各班级、各寝室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寝室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

(一)开展时间

2023年9月10日10:00-18:00

(二)参与人员

21级、22级全体在校生

(三)卫生标准

按照《温州商学院寝室文明卫生“五项标准”》【温商院行政〔2020〕99 号】《温州商学院公寓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温商院行政〔2019〕85 号】细则执行。具体如下:

寝室地面:无垃圾、无灰尘;有净化、有亮度;

寝室厕所:无异味、无积水;有归位、有方向;

寝室床桌:无灰尘、无杂物;有规则、有秩序;

寝室阳台:无堆积、无水迹;有空间、有位置;

寝室环境:无违禁、无乱挂;有节约、有文化。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以寝室为单位进行宣传动员,要求全体在校生全员参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寝室卫生打扫全面、彻底、无死角。

2、督促到位。当日辅导员,班主任全面深入学生寝室督促学生认真开展扫除活动,同时做好学生寝室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学生寝室存在的大功率电器、吸烟、养宠物及私拉电线等不卫生、不文明、不安全的问题和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教育引导。

3、严格管理。对于违反寝室文明管理规定者,经调查属实,予以口头批评教育或学院通报批评,情节恶劣、屡犯不改者按《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晚归、夜不归宿专项检查

1、学生公寓楼实行定时开关门和熄灯制度。每日 6:00 开门,23:00 关门;23:00-次日 6:00 为门禁时间,23:00 统一熄灯。入住学生应当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熄灯后不得随意外出。

2、本学期从9月10日起,各寝室楼下闸机全面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学院将实时关注学生每日在寝情况,各寝室学生注意早晚出入寝室及时刷脸认证,对于晚归、夜不归宿学生按《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温商院行政〔2019〕94 号】第三章第四节第三十条第七点给予相应处理。

3、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按《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温商院行政〔2019〕94 号】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等纪律处分,除此之外,还将作如下处理:

(一)取消学生本年度内一切评优资格;

(二)不得享受学校各项经济资助,如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等;

(三)是学生干部的,将撤消学生干部职务;

(四)已被党组织列为考察对象的,将延长入党考察期;

(五)是预备党员的,将延长转正考察期。

关于开展城市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寝室文明检查通知.pdf


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