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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6-29 浏览:
各学院、各班级:
为保证圆满完成本学期学生工作,请各学院、班级务必组织做好期末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风考风建设
临近期末,将考风考纪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请各部门、各学院积极推进考风考纪督查与管理,做好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确保期末考试的良好考风,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规范教师考风考纪,坚决抵制考试期间不良歪风,杜绝各种舞弊行为,净化考试环境。
二、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
全面关注学期末学生的心理动态,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学生心理研判工作,特别是学业困难人群、心理重点关注人群、其它特殊情况群体。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并做好谈话记录,对于新发现的严重及以上心理问题者请及时加入心理关注数据库,必要时转介至心理中心进行心理疏导。请于7月7日前将《新发现或需转介人员汇总表》(见附件 1)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sswb@wzbc.edu.cn。
三、温商·众创空间管理
温商·众创空间定于7月13日进入假期办公,如需申请假期办公的团队请工作室负责人填写《温商·众创空间2023年暑假留校创业(团队)申请表》(见附件2),留校团队成员各自填写《温商·众创空间寒暑假留校创业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由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5日14:00前统一交至辅导员工作坊金秋实老师处。
四、就业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2023届毕业生毕业就业情况,督促并帮扶就业困难群体优质就业,各学院应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实现困难学生优质就业。
为保证毕业生档案材料顺利邮寄,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需统计各毕业生就业信息和详细的档案派送地址,力争实现档案派送成功率100%。
为进一步打通校企合作通道,各学院需加强校企联系,走访企业,实地了解优质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实现校企双赢。顺利对接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学生更好地提供多样化优质岗位,同时也为企业不断输送院校优质人才。
各学院、各部门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就业精神,精心做好学生就业服务工作,我校初次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五、书院公寓管理
(一)暑假离宿和返校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3日下午14:00前离宿,9月8日之后可返校住宿。
(二)暑假公寓楼管理
学生离校后请辅导员务必走访学生寝室,保证学生寝室卫生整洁,收拾好晾晒在阳台上的衣物,整理好个人学习和生活用品,关闭门窗、水电开关,杜绝安全隐患。
(三)暑假留宿申请及管理
各学院需精准摸排学生假期去向,暑期学生公寓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住宿,私自留宿者按照学生手册严肃处理。但考虑到暑期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情况,各学院提交暑假留宿团队申请表(见附件4)。并将留宿团队名单统计汇总至《温州商学院暑假留宿团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以上材料电子版于7月5日前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纸质版按要求审核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5日前交至学生事务部水心1-115办公室。
(四)2023校外住宿集中申请
1、申请对象
已经申请校外住宿和下一年度要申请校外住宿的同学。
2、申请条件
严格按照温商院行政[2019]86号文件《温州商学院校外住宿规定》申请校外住宿。
3、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日—7月15日,逾期原则上不予申请。
4、申请流程
通过温商智慧校园-C1.服务大厅-校外住宿申请进行审批。
5、注意事项
校外住宿申请原则上集中在学年末,学生按照程序申请并经学校审批同意者,免交申请学期或学年的住宿费;因特殊情况开学后申请校外住宿者,该学期已缴纳得住宿费不予退还,退还已缴纳的下学期住宿费。校外住宿申请以一年为期限,一年后如需继续校外住宿,需重新申请审批。
六、学生党建工作
为做好学生党建工作,请各学院在七月初完成务必完成党务系统(浙政钉)的、复兴一号的更新,七月和八月进行党务系统维护、新发展党员的档案审查、学生党员的党费收缴等工作。同时新发展党员(附件7)、转正学生党员(附件8)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备案表(附件6),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7月6日前交到水心1-115办公室。
七、期末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计划
各学院要对照期初工作计划和要点,认真总结落实情况,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春季学生工作学期总结和秋季学生工作计划电子版请于7月15日前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sswb@wzbc.edu.cn。
附件:
温商·众创空间2023年暑假留校创业(团队)申请表.docx
2023年xx学院第x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共x人).xlsx
2023年xx学院第x期预备党员汇总备案表(x人).xlsx
2023年xx学院第x期党员转正情况登记表(x人).xlsx
学生事务部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