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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5-09-29 浏览:

根据《中华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规定,现就城市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做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优条件

1.年满18周岁;

2.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超过6个月;

3.无学风违纪、通报处分、寝室不合格等违规违纪记录;

4.学生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为班级前60%(含)无不及格科目;

5.无参教信教倾向或宗教信仰,不在社交平台公开发表不正当网络言论;

6.在班团建设、优良学风建设、文明校园建设等校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经学校或学院推荐,根据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推荐程序

1.各班级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

2.团支书须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并在辅导员以及班级同学的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须有至少80%参会同学同意该生推优,现场照片需一并留存上传,照片要求包含班级与会成员以及投票结果,否则不予推优;

3.推荐名单确认后,积极分子候选人需按照样表下载并填写附件一(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以及附件二(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并将班级团支部大会推选结果照片、个人相关奖状照片(若超过三项,取最高的三项即可)等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材料上交。


递交方式

1.推优对象请将以上材料,以“班级+姓名”的方式命名压缩包,发送给班级团支书。

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材料,由各班级团支书汇总后,统一发送给各班级辅导员,请辅导员老师将纸质版材料交于学生党建指导老师,电子版上传至钉钉。

3.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本次推优。


城市学院2025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申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