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三届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5-04-09 浏览: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制度化、民主化建设进程,提升学生干部“三自能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学业成绩优秀、乐于奉献的学生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三届学生工作委员会将通过公开竞聘方式进行选拔,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三届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竞聘对象
城市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竞聘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情况;
3、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
4、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无违纪;
5、担任过学生干部1年以上者优先考虑(包括班级班委、寝室长等);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四、竞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相关候选人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经过资格审查、工作经验、公开答辩、组织考察等环节,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分管领导审定批准,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人选。
五、竞聘须知
1、报名方式
竞聘者需填写《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工作委员会竞聘申请表》并附上个人自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明复印件、担任班委、学生干部聘书/证明复印件等),电子版于2025年4月16日22:00前发送至邮箱:wzbccsxytwxsh@163.com,纸质版于2025年4月16日18:00前交至水心书院田振老师处;
2、面试
①内容:自我陈述+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②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及任命
根据面试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用人员名单,报上级批准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入选人员。
六、注意事项
申请表上交后,将默认进入观察期,此期间若竞聘者出现违纪等行为将取消竞聘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
田老师 15957143421
胡同学 18058504991
王同学 18257289270
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工作委员会竞聘申请表.doc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
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