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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三届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5-04-09 浏览: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制度化、民主化建设进程,提升学生干部“三自能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学业成绩优秀、乐于奉献的学生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三届学生工作委员会将通过公开竞聘方式进行选拔,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三届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竞聘对象

城市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竞聘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情况;

3、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

4、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无违纪;

5、担任过学生干部1年以上者优先考虑(包括班级班委、寝室长等);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四、竞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相关候选人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经过资格审查、工作经验、公开答辩、组织考察等环节,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分管领导审定批准,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人选。

五、竞聘须知

1、报名方式

竞聘者需填写《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工作委员会竞聘申请表》并附上个人自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明复印件、担任班委、学生干部聘书/证明复印件等),电子版于2025年4月16日22:00前发送至邮箱:wzbccsxytwxsh@163.com,纸质版于2025年4月16日18:00前交至水心书院田振老师处;

2、面试

①内容:自我陈述+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②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及任命

根据面试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用人员名单,报上级批准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入选人员。

六、注意事项

申请表上交后,将默认进入观察期,此期间若竞聘者出现违纪等行为将取消竞聘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

田老师 15957143421

胡同学 18058504991

王同学 18257289270

 

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工作委员会竞聘申请表.doc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

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