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 时间:2024-07-18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三全育人”根本任务,践行“最优服务学生”理念,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温州商学院班主任聘任和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4〕93 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条件的全校教职工
注:上学年已担任班主任的教师须重新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热爱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班主任岗位职责。
注:班主任工作考核优秀、已通过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心理助人能力认证、获“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选聘。
三、岗位职责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结合形势,把握学生思想动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推进班级建设和学风建设。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构建朋辈互助,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拼搏进取,促进优良班风的形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3.做好学业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引导升学、鼓励创业,服务就业”总体方针,要经常走进班级,走进书院,走进寝室开展谈心谈话,使学生人人能出彩;
4.协同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加强与任课教师、辅导员的联系,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做好教与学的沟通和协调;重视与家长联系,通过家访、微信、电话等形式,将学生在校的情况定期告知家长;
5.主动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认真贯彻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决定,参加工作培训和相关会议。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7月18日-31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请,扫一扫二维码完成信息登记,并填写《温州商学院班主任聘任申请表》(附件2),于7月31日18:00前发到364493626@qq.com,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
2.学院初审和选聘(8月1日-15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选聘。
3.选聘结果公示(8月20日)。学院于8月20日将班主任选聘相关材料报学生事务部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文聘任。
班主任选聘联系人:城市学院田老师(15957143421)
温商院行政〔2024〕93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班主任聘任和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