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 时间:2024-09-25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班级组织在规范学生日常管理,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各班级
二、评选时间
2024年秋季学期
三、评选标准
先进班级评选标准包括学风指数、寝室指数、文明指数、竞赛指数等4个一级指标,共13个观测点。一级指标分值权重以及各观测点指标内涵见《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附件1)。
四、奖励办法
1.本次评选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30%推荐至学校,最终评定等次,设特等奖(推荐班级总数5%),一等奖(推荐班级总数15%)、二等奖(推荐班级总数30%),三等奖(推荐班级总数50%),另设学院优秀组织奖2名。学院优秀组织奖根据学院获得先进班级等次占比情况、学院学风工作总体成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获得先进的班级、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3.获得先进班级的主要班委可直接评定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先考虑;获得特等奖班级的主要班委,可直接评定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优先考虑等。
4.获得特等奖班级班主任年度考核直接为优秀。
五、评选程序
评选采用学院评选、中期展示、遴选推荐、学校联评、公示与发文表彰的程序进行。
1.学院评选(10月-11月中旬)
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迎评先进班级评选活动,要求做到参评全覆盖。
【材料提交】相关参评材料上交到各年级学风老师处,各年级学风老师负责审核,纸质版材料由各年级学风老师审核无误后汇总到水心书院史海峰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各年级组汇总核查无误后统一提交。
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17:00
参评班级将列入每日学院学风巡查重点名单,巡查结果将会纳入先进班级评选指标(学风指数)的观测点中。
【优秀班级展示会】根据各项指标进行学院内的中期展示,推选优秀班级至学校,代表城市学院进行中期展示。(11月中旬)
2.中期展示(11月下旬)
(1)学院总体汇报先进班级评选工作开展情况;
(2)各学院推选2-3个班级代表开展中期展示。
3.遴选推荐 (12月中旬)
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全院班级进行综合评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根据要求填写推荐表,并上报汇总表至学生事务部备案。
4.学校联评 (12月下旬)
学校组织对学院推荐班级进行联评,评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特等奖单位需参加现场展示)
5.公示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6.发文表彰
评选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表彰。
六、其他
本评选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城市学院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城市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