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发展团员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中心 来源:城市学院 时间:2023-10-31 浏览: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为了落实《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指导方针,不断规范我院团员发展,提升团员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学生成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发展团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自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并按时按期缴纳团费的青年同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理论、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表现积极的青年同学;
3.上学期成绩排名需要在班级前60%,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无迟到、早退、旷课、晚归、教室内吃早餐现象(2023新生主要参考课堂表现);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未受学校处分,敢于和不良行为做斗争。
二、新团员入团程序
1.提交书面申请
入团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青年须提交《入团申请书》,用钢笔或黑色水笔由本人书写于20*20方格稿纸上。如申请人不能书写,可由支部指定专人按申请人口述书写。
2.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3.入团积极分子培养
学院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培养教育。
4.新团员接收
(1)入团介绍人
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受留团察看等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团员,不能作为青年入团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应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和入团动机,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
(2)填写《入团志愿书》
团支部委员会经考察认为入团积极分子已具备团员条件,应发给《入团志愿书》,要求其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占整个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4)报上级团委批准
通过团支部考核的同学经教育培养考察,由上级团组织派专人进行谈话,并在志愿书上予以批复。
(5)入团批准通知
团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并予以改正。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团委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缴纳团费。
(6)举行入团宣誓仪式
新入团同学将在统一国旗和团旗下进行宣誓,上级团组织为其颁发团证,为新团员建立档案。
(7)资料存档
团支部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证存入团员档案中。
三、具体安排
请各位有入团志愿的同学于2023年11月2日(周二)12:00前将入团申请书及电子版文件(附件2:城市学院团员发展情况调查表)发至团支书汇总,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
田老师:15957143421
牟同学:18367710223
蔡同学:15824220629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